70net永乐高·安全稳定工作管理
责任书
(2017年1月1日------2017年12月31日)
为贯彻省政府《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》,加强学校安全工作,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,根据《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实施意见》、《承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》《承德市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》及《承德市教育局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》。我作为实验小学商铺的安全责任人,坚决学习和遵守各项有关法律、法规及有关规定。为确保安全目标的落实,签订以下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:
1、守法经营,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。
2、出租人授权承租人管理出租房屋,承租人在占有使用租赁房屋期间,因此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,由承租人承担。包括不限于食品安全,防火安全,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,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承租人承担。
3、禁止店外经营,搞好门前卫生,杜绝出现“脏、乱、差”现象,实现三包承诺。
4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工作,及时发现“水、电、暖”等诸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,并及时排除,不留死角。
5、做好店铺的防盗防火工作。
6、不私存违禁品和管制刀具,严禁商铺内外违法聚众。
7、未经学校允许,不私自改动建筑结构。
8、店铺装修时,要严格按照《消防法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不使用易燃、易爆等危险材料。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,各店铺要遵守上述之规定,一旦出现问题,对玩忽职守人员要追究责任,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。
实验小学:
商铺法人:
2017年1月1日